2026年4月,山西运城发生一起未成年性侵案件,一名13岁女孩遭遇成年男子侵害后,家属两次报警均未得到立案处理。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当地公安启动专项复核流程。截至9月下旬,案件迎来多项实质性进展,不仅两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期办理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民警,已被当地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根据家属披露的事件细节,受害女孩出生于2013年1月,事发时年龄13岁。4月18日,女孩在同龄友人张某平的介绍下,与30岁的男子韩某伟见面,随后在出租屋内遭遇侵害。事发过程中,女孩尝试录音留存证据,设备被对方发现后损毁,个人手机遭到破坏。事后韩某伟通过张某平转账500元给女孩,同时对女孩进行言语威胁,要求女孩不得对外透露事件、不得提交报案材料。
事发十余天后,女孩才私下向亲属吐露完整遭遇。4月30日、5月7日,家属两次携带相关线索材料,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办案人员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受理案件,也未出具受案回执,同时多次劝说家属通过私下调解处理纠纷,最终作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处置结果。

家属后续持续向12345政务热线、公安督察、纪委、妇联等多部门反馈情况。6月22日,相关事件细节在网络公开传播。6月23日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官方通报,宣布组建联合调查组,全面复核案件原始卷宗、证据链条与全部办案流程。6月24日晚间,当地警方正式对该案立案,涉案男子韩某伟被依法刑事拘留。
后续侦查阶段,警方梳理完整案件线索,确认同行的张某平存在协助作案行为。张某平事前确认出租屋无监控设备,为侵害行为创造条件,事后协助嫌疑人转账、诱导受害者隐瞒事实、删除社交记录,相关行为被认定为共同涉案,纳入案件侦查范围。8月28日,警方完成全部侦查工作,出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载明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两名涉案人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前期办案环节出现的处置偏差,家属通过12388纪检举报渠道提交相关问题线索。9月8日,运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联系家属,告知负责该案前期办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民警,已由纪委监委正式立案调查,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进入核查取证阶段。

多名长期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律从业者梳理出该案的典型办案误区。基层办案环节中,部分工作人员会以受害者事后微弱的社交往来、不明显的肢体反抗作为判定依据。但司法实践数据显示,12至14岁未成年人遭遇侵害后,受恐惧、胁迫、羞耻心理影响,容易出现被动配合、不敢反抗、事后回避求助的状态,这类行为无法佐证自愿行为。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不具备法律认可的性自主同意能力,外貌特征、事后相处状态,都不能作为排除犯罪事实的依据。
目前,该案司法流程持续推进,两名涉案人员的审查起诉工作有序开展,涉事民警的违纪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全案从最初不予立案到全面侦查追责,实现司法程序纠错,基层办案流程、未成年人案件处置标准,也随着该案复盘进一步规范。